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
1、立案。
2、送达。
3、管辖权异议。
4、举证。
5、开庭审理。
6、调解。
7、判决。
8、上诉。
9、生效。
10、二审庭询及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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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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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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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