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纠纷判不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没有法定理由又无证据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会推定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从而不判决双方离婚。
第二种情况,未出现法定离婚理由。《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主要由以下几种: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三种情况,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方不同意离婚。为了保护军婚,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如军人方不同意离婚,则不会判决双方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第四种情况,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受理此类案件后,如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