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儿是房屋的权利人,遗嘱处分有效
2、母亲有生活来源,故,其虽是法定继承人,但如遗嘱未安排其份额,就不能享受
3、如弟证据充分,可先到房交所提出“登记异议”,后提起确权之诉,维护自己的权利补充:
1、法律上,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2、时先依上述3,后15天内立案(写明诉求)。
3、开庭审理中,被告无反证你胜诉,反之,他质疑他提出司法鉴定或依职权确定。再补充:
1、是遗嘱(只要书写时有正常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反映)
2、形式要件符合,实质要件部分欠妥(部分无效)如指定的弟媳、侄子因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列,故不能产生遗嘱继承的法律效果。
3、是另,前提是妈自己居有其所。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的提讼。最好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