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才是追诉的标准一人轻伤不够刑事追诉的标准不够立案标准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如下:
1追诉标准: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江苏规定:45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指行为人具有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追诉标准)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江苏规定:81万)元以上的。
4江苏省规定: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18)或者飙车的;
(4)行为人具有多次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多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被行政拘留;或者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