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你咨询的是借款合同纠纷的问题。
2、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是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
4、如果您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5、你又被逼着写下了42000元的欠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6、因此,你是可以向要求撤销该欠条的,但是,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是被迫写下的。
7、同时,你的撤销权应当在一年内行使,超期会撤销权要消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