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许可的期限的规定时效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问:我一直是搞屠宰的,现在因为不让私自搞屠宰了,所以我想申请办一个政策允许的屠宰点。今年三月我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相关资料的申请,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批还是不批也没有给我个说法。我催过好多次,但没有用,请问我该怎么办呢答: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对你说到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应属于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的情况。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你可以依法提出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