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遗产分配的流程一般有3种。
第一、如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且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真实性、有效性无争议的,则各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各自应继承的遗产。如涉及房产继承,则还需全体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之后才能在房管局进行房屋过户手续。同时需向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留有的遗嘱。
第二种方式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则继承人之间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如涉及房产继承,参照前款规定去执行。
第三、向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提讼,这是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才采取的法律措施,到之后可以请求依法确认各继承人能继承的份额,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