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其次,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具有出轨行为。那么可以成为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能否成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