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是法院使用的,与会计没有关系。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完成出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