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该类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该类案件虽然不属于不告不理的案件,但被害人不予追究的话,公安机关也很少主动立案的。况且男方已经明确表示不追究了,而且女方是在失去联系后才再婚的。
男方失踪两年,还构不成宣告死亡的标准,最多只能宣告失踪,这不会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因此,如果深究的话,女方还是有一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