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及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是金融诈骗特点之一 近两年以来,金融诈骗犯罪所涉及的金额及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可以说令人触目惊心。2003年,我院审理的苏金石、苏根情等6人分别结伙利用信用卡诈骗作案4起,涉案金额210余万元,造成4名被害人近190余万元的损失;另外一起票据诈骗犯罪案件,沈映江、康长贵、孔繁刚、贾长荣及闫璐璐等人勾结金融机构内部人员陈卓及个体刻字业主姜春伟,进行票据诈骗犯罪3起,其中沈映江涉案金额4200万元;康长贵涉案2700万元,孔繁刚涉案金额1500万元,闫璐璐涉案金额2700万元,以上被骗款项大多被罪犯占用,大部分没有收缴返还,造成被害单位近3000万元的损失;2004年结止到目前,已审理并正在审理的金融诈骗案件共8件,其中正在审理的刘克宁等25人金融诈骗案,涉案金额已达5.4亿余元,而这些款项绝大部分被罪犯挥霍,给国家造成了特别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