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案子到起诉科,检察院还找证人问情况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你的题干,这是个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到科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有以下两步:
1.科应在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后一个月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如果决定不,则案件就不会有判决,到此就结案了);
2.如果检察院,则在受理案件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宣判。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个案件如果不是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有特殊情况出现,在到了科之后,大约要再等两到三个月会有判决结果。如果有疑点需要补充侦查、撤回等,就另当别论。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