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包括10个税种:
(1)房产税;
(2)城市房地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车船使用税;
(5)车船使用牌照税;
(6)车辆购置税;
(7)契税;
(8)耕地占用税;
(9)船舶吨税;
(10)遗产税(未开征)。按照政策理论的说法,征收财产税的理由是: 通过征收房产税,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楼市的投资投机,从而稳定房地产市场。同时,也可以为地方提供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方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