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经过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裁定几个基本的程序。
1、和受理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