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有权认定商标是否是驰名商标的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标法》中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条件,主要有以下5个因素:
第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般需要达到在全国范围内在相关公众中达到了很高的知名程度。
第二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一般来说,商标使用持续的时间越久,商标的知名度就越高。
第三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宣传工作一般是指:电视广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等的投放,举办发布会,参加展会等等;一般来说,这些宣传工作持续的时间越长、范围越广,商标的知名度就越高。
第四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虽然驰名商标是个案认定、被动认定,但是如果之前认定过驰名,则可以将认定驰名的记录作为证据。
第五是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个可以是维权的记录,例如:商标侵权诉讼的判决、申请工商部门对其他假冒您商标的主体行政查处的记录;商标的知名度越高,被模仿的概率就越高,所以这些维权记录也可证明商标的知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