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下列情况下列订立的合同不合法: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6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