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指定受益人的。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未对受益人指定时间作限制规定,因此,只要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即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可随时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只是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的指定,是一项单方法律行为,仅凭指定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受益人、指定谁为受益人、受益人的分配份额与顺序等,均无需征得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同意,保险人与受益人更无权否定。
因此,被保险人作为保险金请求权的权利主体,可以自由处分其享有的权利,且遗嘱指定受益人持遗嘱向保险人申领保险金时,已构成对保险人的书面通知,保险人此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指定的受益人,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更符合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受益指定权人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