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不因一方收入高而多分割,法律规定夫妻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一方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应当少分或不分。婚前购买的贷款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属问题争议很大,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最高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中称: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原则上应当归婚前一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我认为,婚前一方购买贷款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买房屋是为了与之结婚,而另一方为夫妻贷款共同还贷的行为,也直接影响了另一方决定再次购买属于自己所有的房屋的机会,如果认定为婚前一方所有财产,对另一方不公平。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