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对二审判决中财产部分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服的,不得申请再审;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九十九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