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劫持航空器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涵盖范围不同。
劫持航空器罪,其破坏的对象,包含于交通工具之中。
第
二,犯罪对象不同。
劫持航空器罪,其犯罪对象是航空飞行器,包括飞机、飞艇等。破坏交通工具罪,则主要针对是的话陆地交通工具、海上交通工具。
第
三,造成危害不同。
前者很容易导致群体性死伤,后者造成群体性死伤的概率低于前者。
第
四,量刑不同。
劫持航空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破坏交通工具罪,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
五,执法权不同。
劫持航空器罪犯,无论在哪一国家,所在国都有权将其抓捕。后者的执法权,则主要在犯罪分子所在国。
第
六,国际合作不同。
对于劫持航空器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已经达成共识,共同应对。对于后者,国际合作上则有欠缺。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