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迁政策男方户口在重庆,但是住房证明在其他省份,可以办理婚迁吗

4.1w浏览 #婚姻家庭 匿名 2020-10-12 湖北荆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2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南京尾号1353,4分钟前咨询问题
苏州尾号4034,2分钟前咨询问题
无锡尾号4673,1分钟前咨询问题
常州尾号6342,1分钟前咨询问题
南通尾号4063,2分钟前咨询问题
镇江尾号3292,1分钟前咨询问题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迁政策男方户口在重庆,但是住房证明
一键咨询
  •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10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2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3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常州134****29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60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19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重庆拆迁安置房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该通知共分八点,涉及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税务网校政策解读栏目对此通知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以下分析解读: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3、“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理解
通知指出,所谓“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
3.6w浏览
重庆拆迁安置房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该通知共分八点,涉及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税务网校政策解读栏目对此通知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以下分析解读: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3、“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理解
通知指出,所谓“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
3.6w浏览
重庆拆迁安置房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该通知共分八点,涉及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税务网校政策解读栏目对此通知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以下分析解读: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3、“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理解
通知指出,所谓“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
3.6w浏览
重庆拆迁安置房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该通知共分八点,涉及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税务网校政策解读栏目对此通知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以下分析解读: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3、“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理解
通知指出,所谓“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
3.6w浏览
重庆拆迁安置房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该通知共分八点,涉及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税务网校政策解读栏目对此通知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以下分析解读: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3、“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理解
通知指出,所谓“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
3.6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