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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16-10-18 四川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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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rn  
    二、此问题容易混淆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rn  
    1、如盗窃、诈骗罪中涉及的赃款,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rn  不能。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属于司法机关公权力追缴的范围。rn  
    2、被害人能否提起精神赔偿?目前相关法律及法院基本不支持精神赔偿。rnrn  相关法律规定:r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rn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rnrn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n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n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rn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rn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n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n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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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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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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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较小。原则上,它们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除交通事故外,一般不支持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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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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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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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作出的规定。经2000年12月4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13日发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经法释〔2015〕2号宣布自2015年1月19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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