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把该债权的形成时间、经过、在这段时间以来的催款情况、债务人的反映、现在债权实际数额,然后债权人承诺愿意对该债权的实行真实性负责。最后签署单位全名并盖公章,最后年月日。然后再把历年来的有关该债权的明细账进行复印并盖公章。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