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觉得得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去考虑.我们知道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态。与一般的社会关系相比,它有三个最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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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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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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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其他的不说,就看第二点,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就是说内容为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那么你所说:法律关系主体没有履行法律关系的内容,这句话本身有些不严谨,如果主体没有履行内容,那就是说没有行使权利或没有承担义务,而在这同时也就形成了新的或者说是进一步的法律关系,既然他是法律主体,那么他必然的会产生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