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亲属探监要走的程序就是到的狱政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一般允许非亲属探监的都是对关押的罪犯有帮教的作用,经批准以后非亲属人员才允许会见。但的狱政部门会不会批准那些非直系亲属的相关人员进行探视,这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由工作人员决定了。关于非亲属探监程序非直系亲属探视服刑人员需到的狱政部门去办理手续,以帮教的名义,进行探监。根据《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他亲属或他人,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批准,也可会见。扩展资料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到了,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想要给亲人带点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非亲属探监的话是必须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在批准以后,自然会出具允许会见的相关凭证,这样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就可以到当中去探监了。程序是很简单的,但到底会不会批准的话就没有统一的规定了,如果狱管人员认为对罪犯不会起到任何的帮教作用,也有可能会拒绝非直系亲属的探监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