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签订婚前协议时,双方必须是出于自愿订立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另外,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违法的协议内容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满足以上条件的婚前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很多人会有误解,认为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其实不然,只是公证过的协议效力相对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