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签定。 竞业限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第二十一条 侵害他人技术秘密权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额按当事人之间有关协议的约定计算。 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侵权行为尚未造成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损失赔偿额按下列方法之一计算:
1、技术秘密权利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
(二)侵权行为造成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损失赔偿额应当按该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计算。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四)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负违约责任。 为获取他人技术秘密而录用被竞业限制人员的,录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