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对于财产和抚养费标准问题都可以协商或者是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