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举行集会、、,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举行集会、、,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从解散命令。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而举行这里的法律即指《集会法》。该法规定对集会、、实行申请许可原则。这项原则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明理由,不经申请而举行集会、、的即为非法。举行集会,、,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集会、的主管机关是集会、、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