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楼下邻居私自建房,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您提的是有关相邻关系的问题。
2,从您的描述来看,您楼下的邻居为了其采光和通风的需要,私自搭建房屋,给您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您作为相邻关系的受侵权一方,依据法律,可以向直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3,此外,您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去解决这个问题。从您补充的问题来看,您的邻居没有申报任何手续,并且占用公用面积搭违建,您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采取行政手段要求其拆除违建,若城管部门不采取行动,您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诉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