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工程合同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为了保护企业财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水泥贮罐设备除锈防腐
二、施工地点:有限责任公司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用工具及安全用具均由乙方自负,生活自理,甲方提供住宿场所。
四、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甲方委派同志作为工程代表,乙方委派同志为工程代表,共同对施工进行监理,乙方对甲方单位的水泥贮罐及设备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除锈应达2级标准,然后刷两底两面共四道漆,共五道工序,(
第一遍底漆15微米,
第二遍底漆18微米,两遍面漆共40微米),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应与提供施工方案中提供的品牌、型号一致,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中提供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如发现脱漆生锈现象,免费维护(维护时用同样的材料和同样的操作步骤)。
五、工程结算方式工程造价:28元㎡(不含税),按实际面积结算,工人进入工地后,工程进行
第三道工序付20000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日前付到总价的90%,留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以后视情况再付)。
六、施工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企业规章制度,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开工时间2011年8月25日,竣工时间:2011年10月25日。
八、如超过规定的施工期限,没超过一天罚总工程款的2%,最高不超过10%。(由于甲方原因、自然灾害,乙方工期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代表协商可做补充修改。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