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立案时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诉状、财产清单、判决书(如已经过的)、在当地居住一年的证明(如户籍不在本地的外地人),以上是时需要的证据。
至于审理过程中的证据则需要围绕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供:如离婚感情破裂方面的、财产分割方面的、子女扶养权方面的、债务承担方面的等。有关证据的形式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