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7.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8.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