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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10-22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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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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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的逃逸情节在现行刑法中作为一个重要的事实因素而加以规定,对于逃逸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即对刑法第133条“特别恶劣情节”同等评价价值的普通逃逸行为,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逃逸行为,和对将被害人带离现场隐藏或者遗弃后的逃逸行为,在不同的法定幅度中具有不同的意义。逃逸行为在刑法修订前后,都是刑法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一、逃逸行为与责任认定的关系
    根据1991年9月22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责任的承负上,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同等责任。但在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普遍存在着对行为人具有逃逸行为时,就一概认定行为人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而不问该逃逸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事故责任的无法认定。
    其次《办法》第20条规定的逃逸主体是当事人,即包含在事故发生时无任何过错的当事人,因此在当行为人只负次要的事故过失责任、或完全是因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因而发生交通事故,仅因行为人逃逸,就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此认定显属不当。逃逸应该是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对法律追究和见危救助行为的逃避,是行为人对事故处理的态度,是一种事后行为。而刑法调整的造成一定后果的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对事故发生时的过失主观心理和过失行为。以事后行为作为认定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当时的主观过失程度,显然与理不合。应该以行为人在发生事故的即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程度,认定其对事故的责任是全责、主责、同责、次责、无责。
    在事故责任认定时,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行为人应负全部责任,该逃逸行为与《解释》规定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情形的一般情节的事故后果,同时作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情节。而在法条中,又对该逃逸行为作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违背了一事不得重复评价的原则。同样道理,对交通肇事致1-2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六种情形中,也存在着重复评价。
    二、逃逸行为的认定
    在理论界对于逃逸的认定存在着“逃逸行为人必须对抢救的缺乏以及责任认定的逃避”的观点,并且认为“单一动机的存在也可以构成逃逸”。暂且称之为两件论。
    根据《解释》的规定,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此《解释》则明确规定了逃逸行为人在主观是逃避法律追究的单一动机,而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对抢救义务的作为,均不影响逃逸的成立,如某行为人驾驶车辆将行人撞伤后,为保护现场将伤者遗弃在现场,自己则到交警部门投案。按照两件论则该行为人属于逃逸。
    但按照《解释》则不能认定为逃逸,虽然对行为人抢救义务具有道义上的可谴责性。人的生命价值是无法以金钱来衡量的。对逃逸行为人的认定排斥救助,会使肇事人产生价值意识的歧途,会因长期的治疗费用不如死后抚恤,尤其是对年老的体弱的被害人,则更是如此,在可以送其抢救而不送其抢救。因为解释并未规定“行为人在肇事后不积极施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规定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三、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根据《解释》
    第五条
    第一款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构成此加重情节,在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在客观上要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及因此而死亡的后果。换言之,即要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因此被害人得不到救助——因此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存在。并不能因为行为人逃跑和被害人死亡这前后两种因素,而擗开中间因素,得出行为人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
    对于得不到救助的情形,因为被害人的年龄、体格、撞击的部位、损伤程度、肇事地点、时间季节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在认定逃逸致人死亡时也应该有所区别。“因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根据被害人当时的受伤情况和肇事的地点时间情况,本来是可以不发生死亡结果,但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而使被害人得不到抢救而死亡。
    如果行为人具有逃跑的目的,但是实际上被害人已经因为肇事行为而死亡;或者在其逃跑之时被害人已经得到救助,或者其实施了使被害人得到救助的措施,而仍然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对于被害人所受之伤极为严重,或者肇事地点距离施救地点遥远,即使对被害人及时抢救(包括肇事者对被害人的及时抢救,也包括肇事者逃逸后其他人员对被害人的抢救),也无法挽救其生命的,此时的逃逸因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普通逃逸行为。
    虽然被害人死亡原因究竟的肇事行为直接造成,还是因肇事后未及时抢救而造成,在实践中往往难确定,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死亡时间发生在逃逸之后,就武断地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如果认为被害人并无严重受伤,自以为被害人只是轻微损伤,而离开现场的,因为此时行为人离开现场是因为对被害人损伤程度的错误认识,并不存在着对被害人是否因此得不到救助而会死亡的放任。
    四、遗弃致人无法救助而死亡,以、伤害定罪。
    虽然《解释》
    第六条没有出现逃逸的词语,但是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得出,该条规定中实际包含着逃逸之意。因为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其目的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是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其中抢救伤者是法定应尽之职,应作为的义务而是职务。我国刑法并无犯及其作为义务的规定,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抢救义务的时构成罪或故意伤害罪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应该严格依照该规定的构成要素,举例:一骑摩托车撞伤他人,肇事者见受害人被撞后在又见后面有来车,即逃离现场。被害人被后车撞死。对摩托车驾驶员处理意见有:一是认为以间接故意定罪处罚;二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在量刑幅度上一是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处罚,二是以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笔者以为上述规点均不妥,应根据摩托车肇事者肇事造成被害人的伤势进行处理,如其肇事造成被害人重伤,则应构成交通肇事罪,以致一人重伤,并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有逃逸的量刑档次进行论处。如经检验摩托车肇事者所造成的伤势不构成重伤,或者说无法检验摩托车肇事者所造成的伤势,则该摩托车肇事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根据过失犯罪的因果关系理论,过失犯罪的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应该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案例中摩托车肇事者的肇事后果并未达到法定情节,所以不构成犯罪。如果无法检验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 交通肇事的逃逸情节在现行刑法中作为一个重要的事实因素而加以规定,对于逃逸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即对刑法第133条“特别恶劣情节”同等评价价值的普通逃逸行为,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逃逸行为,和对将被害人带离现场隐藏或者遗弃后的逃逸行为,在不同的法定幅
    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自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而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时,因而致使实际并未死亡的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因为这里肇事者并不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或重伤的间接故意,以故意或故意伤害定罪处罚显属不妥。
    相反,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尚未死亡,而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时,因而致使实际并未死亡的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则其行为构成故意罪。但是对行为人只定故意罪,也与刑法理论相悖。因为在如果可以证明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其放任其死亡。显然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肇事行为造成一人重伤,并对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又具有逃逸行为。对被害人的死亡作为肇事者具有救助之责,而不救助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又构成故意罪。前者的交通肇事与后者的故意具有两个不同的主观过错,具有两个不同的行为,应以两罪处罚。不存在者吸收犯、牵连犯的情形。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与逃逸致人死亡的区别,在于:一在对待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发生的态度上,前者的主观上必须是放任,甚至是直接故意,而后者则是过失。二在对被害人被肇事后的人身处置上,前者是被害人实施了带离事故现场后予以隐藏或者遗弃,而后者则无此表现。虽然逃逸行为的地点不应该仅仅是至现场的离开,在
    第二“现场”离开仍然可以视之为逃逸,如果将被害人带至医院,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抢救时未留真实姓名而离开。但是将被害人带离现场的“遗弃”,如果行为人是将被害人带离至医院门前,因为医院具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行为人将救助义务转移应该视为有效。即对此情形,只能认定为普通的逃逸行为。
    全文
    11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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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逃逸行为必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有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脱离现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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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认定为洗钱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洗钱罪的判断准则详述如下:
1.本罪的主体系普罗大众,均可成为被告;
2.所涉及的行为对象系毒品犯罪,黑帮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的非法收益及收益;
3.此刑法之指控目标同时涉及多重利益关系方;
4.从刑法理论分析,其主观心态应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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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什么阶段请律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何时聘请律师,虽然没有严格的固定标准,然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及提升处理事务的效率,建议越早寻求律师的协助越好。
众所周知,在面临法院诉讼时,聘请律师显得尤为关键,然而,在日常的民事以及经济行为当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即便最终达成和解,仍然常常会给相关方带来诸多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再者,部分问题若未能在事发之初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一旦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庭,恐怕也难以挽回局面。
当前,众多律师正致力于解决各类纷争,然而,从律师职业的本质来看,预防纠纷的发生应被视为其首要职责。
因此,在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之前,应预见到潜在的纠纷风险,并尽早咨询律师以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而非等到矛盾激化至无法收拾之时才寻求律师的援助。
例如,如前所述,在签署合同时,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至关重要。
一旦纠纷已然发生,同样应尽快寻求律师的协助。
任何纠纷的解决,皆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事实与法律。
在法律层面,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对于某些问题,您的理解或许与法律规定存在差异,此时便需借助律师的专业力量。
至于事实的认定,则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律师在纠纷初期的适时介入,通常能更为清晰地了解何时、何种方式获取何种证据最为适宜,同时也能够更为准确地掌握如何有效地保护证据及运用证据来证实事实,这些对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通过低成本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交通肇事罪什么时候不留案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结案情况的细则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
(1)若发生的交通事故性质轻微,不足以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便无需设立案底;
(2)然而,如该起交通肇事事件涉及到刑事犯罪范畴,那么永久性的案底记录便无法被取消或消弭。
因为交通肇事本身即属刑事犯罪行为之一,一旦案底生成,将终身保存在个人档案中。
在五年之内再次触犯法律,将被视为累犯,需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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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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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取保候审期间会不会挂网逃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潜逃,无疑将触发警方展开追捕行动乃至遭到全国范围内的通缉。
在此案中所有的犯罪嫌疑人皆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不得私自脱离特定的生活区域[1],同时在取保候审的全过程中务必积极响应公安部门的召唤指令,并且需立即赶赴预定场所。
若有违法上述法律法规及要求之行为者,经由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核准认定确有必要执行逮捕之时,公安机关则有权实施网络通缉措施,待到捉获犯罪分子之后,会随即撤销其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合同诈骗罪认定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犯罪的司法认定,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要点:
首先,它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既包括了国家对合同交易秩序的严格管控,也涉及到私人与公共的财产权益;
其次,从犯罪的客观行为特征来看,它具体表现为在签署以及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有可能成为该罪名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上分析,这种犯罪行为通常是由直接故意引发的,并带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洗钱罪的认定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情况,该情形涉及的是对违法所得进行巧妙地掩饰,使其看似合法,本质上这便是纯粹的洗钱犯罪行径。
紧接着,让我们来探讨第二种情况,即通过一系列违法手段将违法所得转化为表面上看起来合法的资产。
在这里,这些非法财产在经过一番巧手操弄后,摇身一变成为看似合法的资产,并随后被投放于合法的经济活动中,从而形成了一种投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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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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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检察院能起诉交通肇事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法规,我们可以将案件区分为公共诉讼以及私人诉讼两大类别。
其中,交通肇事这一类犯罪案件通常属于公共诉讼范畴,必须历经三大机构及三个环节的严密审查程序,这包括了由公安机关主导的深入调查阶段、检察院负责的严格审核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由法院进行的公正判决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体系明确指出,所有需进行公共诉讼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细致审查与决定。
当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得到全面且确凿的证实,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他们便会做出正式的起诉决定,然后依照审判权限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同时将所有的案卷资料以及相关证据一并移交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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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怎么认定主观方面为故意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帮信罪”的明知进行认定时,应根据其明知的程度、明知的特性以及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1)从主观故意的角度来看,“帮信罪”所涉及的明知应当属于概括性故意中的明知范畴,即行为人对于被协助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实存在明确认知,然而对于该行为究竟构成何种罪名并无特定要求;
(2)从明知的特性层面来看,明知是一种实际存在的认知状态,同时也是“帮信罪”行为人在客观环境中所形成的真实认识;
(3)从明知的程度角度来看,明知应当是一种确切无疑的明知,若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怀疑或者仅仅模糊地意识到他人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便无法被认定为“帮信罪”中所规定的明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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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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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涉嫌交通肇事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以制造交通事故方式犯罪之人,应依法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如果其故意逃离现场并留下恶劣的行为影响,则将面临更重的刑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因为逃跑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以下情况中,均可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一)在事故中导致两人以上死亡或五人以上重伤,且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二)在事故中导致六人以上死亡,且负有同等责任;
(三)在事故中对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且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高达六十万元以上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驾驶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当驾驶员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被判刑时,他的驾驶执照将被吊销。
这是因为,若行为人违犯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而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情节达到犯罪程度的话,就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有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逸的驾驶员,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样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而且终身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并不影响驾驶员报考驾照。
与此相对应的是,如果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作为行政处罚。
并且,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终身不能再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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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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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犯罪对象上有所区别,贪污罪仅限定于公共财产,并且无法涉及到不动产。
然而,侵占罪不仅仅局限于公共财务,它还涵盖了私人财物,乃至包括不动产在内的各种财产形式。
(二)在犯罪主体层面来看,侵占罪的实施主体属于普通主体,只要是受托负责替他人保管财物并将之据为己有的人,便都有可能成为此罪行的实行者。
相较之下,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则要严格得多,只能由国家公职人员来承担。
(三)从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来看,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借助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在职务范围内所拥有的权力以及地位所带来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
然而,在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于该罪名的成立与否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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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到法院多久判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之规定,对于交通肇事罪案件的公诉程序通常情况下应在两个月内予以审判终结。
然而,具体到每一起案件而言,如遇到复杂情况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等因素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判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者,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审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以上。
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审判期限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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