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隶属限制邮寄物品,对于邮寄数量有要求,居民个人每次邮寄数量不超出两条(20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限定,从既要照看群众合法需要,又要制止通过邮寄方式倒卖烟草及其制品的原则出发,现决定恢复烟草及其制品的邮寄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地从1993年3月1日起恢复烟草及其制品的邮寄业务。
二、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出10公斤)。
三、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屡次交寄的做法,并严格邮件封装,确保运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