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再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再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由此,我们注意:
1、当事人必须是医疗法律关系当事人,非法行医排除在外
2、受理机关是“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3、期限为自收到首次鉴定书次日起15日内
4、不服的内容可以是事实认定,也可以是法律法规的适用或鉴定的程序
5、须同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以上。
符合前款第
(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