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出具两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另一半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表明,男女两方共有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解决结婚登记。因坐牢被注销户口的,可凭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恢复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限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两方应当共有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解决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两方应当共有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解决结婚登记。
第五条解决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资料和证明手续: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另一半以及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表明。以河北省为例,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六条公民因坐牢被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公民服刑期间,其另一半、娃儿、爸妈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原户口注销地已不具有落户要求,要求投靠亲属异处恢复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要求本人提交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