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国银行的规定:客户的储蓄存单、存折、印鉴如不慎遗失、被盗或密码遗忘,可按下列手续到银行办理挂失:
1、客户应立即到原存款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时客户应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暂住证、护照等)并提供帐户、户名、开户时间、金额、币种、期限等有关存款内容,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挂失,银行经查实确未支付方可受理。如客户不能亲自前往银行,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密码挂失不准代办。注意:如挂失前存款已被人冒领,银行不予受理。
2、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遗失国内存折要求挂失,而本人不能回国办手续的,可委托国内亲友代办并出具代办挂失授权书,由受托人持证件办理(授权书须由我国驻该国领使馆公证)。
3、办理挂失时,客户须填写储蓄挂失申请书,其中一联回单由客户留存,并在7日后持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开户行领取新存折办理转存或取现手续。
4、客户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或亲自到银行办理挂失,可先口头、信函或电话请求临时挂失,然后在5日内到开户行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
5、如在上机联网储蓄所开立的活期存折,可在任何一个联网储蓄所办理临时挂失手续,正式书面挂失则须到开户行办理。
6、正式办理挂失后,原遗失的存折如找回,客户可持身份证到银行取消存折挂失状态,并交回挂失申请书回执,原存折即可继续使用。撤销挂失不能通过函电方式办理。已开具存款证明和办理质押的存单(折),不得挂失。个人支票遗失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挂失止付申请书交支票开户行,支票开户行查明挂失支票确未付款后受理挂失。根据《票据法》的要求,挂失人还应到挂失付款地人民办理有关手续。支票挂失后不能再办理解除挂失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