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从开始上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挂钩,新政策规定孩子不管是不是超生都可以落户,不管是否交了罚款,公安机关都要给办理落户,不能像以前,不交罚款公安不给落户,公安部明文下令禁止把社会抚养费和孩子上户口相挂钩。你可以到县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派出所工作人员。
2、而社会抚养费还是要缴纳的,这个是由计生办来做工作的,如果不缴纳的话,回向申请强制性执行的,现在社会抚养费已经和公安系统没什么关系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本应自觉承担违法责任,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目前许多地方都实行了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在为孩子申报户口前,都必须先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然后才可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