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您咨询的关于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单位犯罪吗的事情,因为《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所以有学者指出,本罪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而不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只应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其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单位犯罪的被追诉主体。也有观点认为,挪用特定款物罪体现的是“单位的意志”,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换言之,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挪用只限于由有关单位改变专用款物用途的情形。本人认为,本罪属于职务犯罪无疑,认定自然人犯罪是肯定的,但有时确实也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这要看是否属于为了“单位的意志”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