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准确地说,应当是检察院向提起公诉后。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不能以案件没有查清为由退回检察院,只能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进行判决。检察院有正当理由时,可申请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