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结婚登记可以在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的任何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提供的证件:
1、双方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话只需带自己的那一页就行。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婚姻登记处留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首先由男方持有女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要男方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同意接收证明。到男方当地的派出所开据户口准迁证,再拿准迁证到女方到自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据迁出证。再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迁入手续。扩展资料: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