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盗窃价值2700元的电动车,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多种情节,包括悔罪表现、累犯情况等。如果被告人能够主动退还赃物、真诚悔过,那么他可能会获得从轻判决;而累犯则可能会加重刑期。
总之,法院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这起案件进行裁决,确保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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