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曾被行政拘留的不符合政审的要求,不得征集服现役。 公务员政审对此并没有做出规定,但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