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
①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
②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③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④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⑤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