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如下: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①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②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③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④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①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 ②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③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