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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11-05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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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是从销售实现的形式上来加以界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为:其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其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其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其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其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的当天;其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其
    七,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对以上规定进行分析可发现,税法所规定的销售额确认的时间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存在着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销售收入实现需要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从两方面的规定来看,会计制度对销售实现的规定是从会计核算主体利益的角度出发的,会计制度体现出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税收则是从保障国家税收出发的,税法更注重收入形式的规定,讲究证据的可操作性,只要相关手续符合税法要件的规定,就标志着纳税义务发生。
    全文
    6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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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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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看具体情况定。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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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职务侵占罪中侵占财产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涉案违法所得需追缴,且经追缴认定归属被害人的,其后应依法以退赔方式给予赔偿;
2.犯罪分子所有的违法所得,无论何种形式或性质,均须依法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立即归还;
对于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应予没收。
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必须全数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置;
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罪行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是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
其次,必须存在侵占行为;
最后,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若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不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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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是:从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次月开始生效。想要合理合法的使用并拥有某一土地的使用权就必须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般缴纳后的次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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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养老保险暂停需不需要交滞纳金
[律师回复] 解析:
养老保险暂停期间,个人无需支付任何滞纳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法规代为扣除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自欠款之日起按日计算,每天向用人单位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而言,
1、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如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此项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发出书面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欠款,同时从欠款之日起,按日计算,每天向用人单位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若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行政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处以一倍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2、当用人单位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可向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暂时停止缴纳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险费,但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
在暂停缴费期间,免除滞纳金的收取。
待期限届满之后,用人单位需继续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免收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法定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并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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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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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附着物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谓“附着物”,系指与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依附于其所持有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之上的各种物体或构筑物。
在这一领域内,附着物被定义为那些与房地产所有权人共享权益,且与房地产实体紧密相联的各类物体或构筑物。
这些附着物可能涵盖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或者其他设施等多种类型,它们与房地产所有权人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紧密相连,共同构建出房地产的完整权利体系。
通常情况下,附着物的存在及其具体范围将在房地产权证上得到明确标示。
作为证明房地产所有权人享有相应权利的法定凭证,房地产权证详尽地记录了有关该房地产的各项详细信息,如房屋所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使用性质、产权期限等等,同时也包括了附着物的类别、数量及具体位置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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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身为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坚决不从事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营利性行为或参与其中,同时,也不能在任何企业或其他盈利性质的机构担任职务。
作为公务员,我们要以身作则,积极实践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严守纪律红线,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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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有哪些
纳税义务人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包括,伪造虚假的账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或者对账簿进行隐匿,纳税义务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没有如实提供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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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如何准确填写
[律师回复] 解析: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应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严格依照事实进行填报,其中需要填写的详细内容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填写申报人的基本个人身份信息;
其次,需明确填写需交纳收入的具体类别及金额;
再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税费比例;
随后,准确填写纳税年度;
最后,还需详细列举专项附加扣除等各类项目与费用,并在表格上签署姓名、加盖公章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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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吗?
纳税人没有逃避纳税义务,相反纳税人是有纳税的义务的,这在我们国家《宪法》还有就是相关的税收征管法律当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正常状况之前,如果没有纳税或者是纳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需要对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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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售卖服务端法律允许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售卖游戏外挂的行为被视为违法,公安部门将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警告。
倘若行政违法持续,所获得的非法收入亦将被依法没收。
而对于个人而言,其可能面临高达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罚款惩罚;
如若涉及到公司或组织层面,则可能遭受的罚金数额可达人民币1.5万元以下。
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甚至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6个月内禁止网络连接、暂停机器运行等在内的强制措施。
在必要的时候,他们还可以向原发证、审批机构提出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的建议。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公司服务机构扣押公司公章,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私自扣留公司或组织专属印章被视为一种非法行径。
若之后其人为达到某种不法目的而进行诸如伪造、篡改甚至倒卖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各种类型的机构所颁发的公文、证书、证明性文件以及专属印章等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长达十天至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金额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
对于情节较为轻微者,则可能会受到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金额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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