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
2、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3、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4、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5、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6、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7、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