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责事由的概念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二、不可抗力的种类及例外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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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
3)社会异常事件,如、。
2、不可抗力免责的例外情形:(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