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不一个区别的区可以去另外一个区执法。这个是同地区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执行。执行案件中有三个以上被执行人或者三处以上被执行财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以外,且分属不同异地的,执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经高级人民批准后可以异地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异地是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委托执行,由各高级人民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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